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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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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公司对上年度末风险控制指标进行了重新计算。报告期内,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剑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婉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剑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婉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剑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婉丽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33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刘杰董事、成晋锡董事、李雪董事、吴梦云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动,结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等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将在董事候选人潘志鹏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事项之日起生效。调整后的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陈传明(主任委员)、李剑锋(副主任委员)、王旻、张骁、毕胜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夏宏建(主任委员)、孙隽、潘志鹏、刘杰、毕胜、成晋锡、李雪

审计委员会:吴梦云(主任委员)、周月书、陈玲、张骁、周旭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另行披露,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修订的其他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事项之日起生效。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34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黄涛监事、田志华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35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完成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三、《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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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