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亚夫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亚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亚夫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已经充分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并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2025年10月30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已经充分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并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程人坚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9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号楼4层C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4层C40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4日15:00,信函、邮件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楼四层C40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祝睿;
电话:010-82800655;
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建设”)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行申请授信1,800万元,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250,0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额度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及时有效地为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10.36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2.89%,其中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7,950.36万元,未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