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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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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弘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秀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秀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林弘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秀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秀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弘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秀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秀松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6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98,500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75,925,005股变更为374,126,50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75,925,005元变更为374,126,505元。

就上述事项,公司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全文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6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

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

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10:0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明雄 王雨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0.1%(5ml: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8230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增加0.1%(5ml:5mg)规格,核发新的批准文号。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本次获批的玻璃酸钠滴眼液,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658.89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获得玻璃酸钠滴眼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药品未来的生产和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6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弘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并对外披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林弘立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取消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意选举陈胜群先生、颜世富先生、林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陈胜群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3)。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