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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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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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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条款的新增或删减,《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已作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4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发电业务”等内容(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除前述变动外,公司经营范围没有其他变化,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中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范一先生、范浩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8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董事长范浩先生。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薪酬调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领取了部分2025年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最近一次发薪日一次性补足应发放的工资,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重新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调整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业绩考核规定发放。

五、其他事项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基本薪酬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由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5.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9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

至2025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5-52728150

电子邮箱:investors@mloptic.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下转1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