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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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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废电拆解处理不再有确定的单台补贴标准,公司根据会计准则,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确认专项资金收入。截至本报告披露前,公司尚未取得关于2025年专项资金总额及拆解量的公开信息。公司结合2024年度及2025年1-2季度已公示的废电合规拆解量以及对2025年下半年市场情况的判断,对2025全年拆解量进行估计;同时结合专项资金政策及各省市二次分配细则,判断2025年专项资金总额及分配办法较上年维持稳定。基于以上判断,公司所属11家拆解企业分别根据各自省份的情况确认了2025年前三季度的专项资金收入。

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及影响专项资金收入确认的各项公开信息,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邢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邢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邢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5-06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5人,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以下称山东项目)基本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同意山东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5-06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本次节余金额为1,586.38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993,8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99,962.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442,541.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857,421.4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7月31日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1: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合计479.72万元。

注2: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注销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主要来源于:1.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更精细化的统筹控制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投资成本,形成的资金节余。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部分尾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拟对“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通过股东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以最终注销时账户余额为准。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