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 35.5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回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2.48%,主要系报告期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59.46%,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回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99.36%,主要系资金占用款计提减值所致;
5.存货较年初减少39.03%,主要系结转成本、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存放在委托加工方大江金属的存货被非法处置、确认停工停产损失等所致;
6.合同资产较年初减少51.49%,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回款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66.04%,主要系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进项税转出所致;
8.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终止使用权资产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41.41%,主要系报告期摊销所致;
10.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224.83%,主要系报告期应付账款结算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217.6%,主要系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停工欠薪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75.19%,主要系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本期终止确认所致;
13.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终止使用权资产所致;
14.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确认合同逾期的违约金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30.62%,主要系本报告递延所得税负债摊销所致;
1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7.01%,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停工停产,且通信业务下滑所致;
1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82.27%,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停工停产,且通信业务下滑所致;
1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4.45%,主要系报告期销售额下降所致;
19.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7.62%,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2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3.81%,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致;
2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778.03%,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坏账所致;
2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44.04%,主要系本期转回以前年度计提跌价所致;
2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8.71%,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资产所致;
2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1.14%,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原订单业务减少所致;
2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750.99%,主要系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存放在委托加工方大江金属的存货被非法处置、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2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18%,主要系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35%,主要系本报告期金属制品业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5.3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94%,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少数股东投入注册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监高变更
(1)董事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宇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宇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孙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监事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6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及陈燕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红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蒋红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燕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陈燕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哈刚先生及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哈刚先生、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监事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贾子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贾子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去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裴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裴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裴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监事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3)高管变更情况
2025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裁李继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继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裁吴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吴伟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子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金属制品业务停产停工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290,951.17元,其中金属制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7,386,930.68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8.36%。为公司子公司无锡东和欣提供金属制品加工服务的大江金属因其自身债务纠纷,无法继续为无锡东和欣提供金属制品加工服务。同时,因公司资金被上海东和欣及其关联方占用,无锡东和欣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因素,导致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采购原材料开展金属制品业务。公司无法开展金属制品业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以上因素导致公司金属制品加工业务处于停产、停工状态,且预计三个月内无法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18,094,600股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4、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两份《民事起诉状》,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作为被告被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采取保全措施,将无锡东和欣银行账号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六)规定的“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5、子公司资产遭受损失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委托大江金属加工镀锡卷、镀锡基卷及轧硬卷等产品。在大江金属为无锡东和欣提供加工服务过程中,无锡东和欣将用于生产的备品备件、原材料、产成品等生产资料存放在大江金属工厂。公司存放在大江金属工厂价值约2,504万元的存货因大江金属保管不善,导致公司资产遭受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遭受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4日、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按照66%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6,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7月2日,无锡东和欣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江苏银行为无锡东和欣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东台东和欣已按持股34%的比例为无锡东和欣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680.00万元;上海东和欣为无锡东和欣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2,000.00万元。公司向江苏银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按66%的持股比例,为无锡东和欣在江苏银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8月,无锡东和欣先后从江苏银行获取融资款1,020.00万元及980.00万元,合计金额2,000.00万元。2025年8月,无锡东和欣向江苏银行融资款2,000.00万元已到期,无锡东和欣尚未偿还融资款本息。公司已根据向江苏银行出具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上述2,000.00万元贷款按照66%的持股比例履行了1,320万元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7、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东未经无锡东和欣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以无锡东和欣名义向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保理”)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为东台市东锋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东锋浩”)向中财保理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函》的出具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本金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55%。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杜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耕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杜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耕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7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35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政策,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8.0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79.5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770.85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7.01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3.3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6,359.0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19.4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3,119.4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7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将《公司章程》体例(章节、条款)进行调整,保持与章程指引一致,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按要求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及完善其他相关内容;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整个章节。《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对裴非先生、周丽女士、刘伶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8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本次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如下:
■
修订、制定后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7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传递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7)。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将《公司章程》体例(章节、条款)进行调整,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按要求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及完善其他相关内容;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整个章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0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0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0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4.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4.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4.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4.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4.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4.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4.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4.1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4.2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4.2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4.2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4.2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上述4.01-4.0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杜方先生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东、邹梦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5.02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晔女士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东、邹梦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5.03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一女士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东、邹梦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方、李晔、孙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6、《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芃女士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东、邹梦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6.02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建忠先生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东、邹梦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孙芃、毕建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7、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东、邹梦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8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7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传递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7)。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8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方先生、李晔女士、孙一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孙芃女士、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芃女士、毕建忠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现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中国软件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2008年“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2009年获得“优秀企业家”“第三届沈阳市科技创新积极分子”;2011年、2012年获得“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振兴奖”;2012、2013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并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沈阳市经济发展贡献奖”;2015年荣获沈阳市总工会颁发的“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沈阳市重大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奖”等荣誉。
截至本日,杜方先生持有公司52,032,400股股份,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杜方先生于2025年6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5年6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本科学历,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历任辽宁办事处行政助理,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后勤服务部经理,工会主席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3一2014年先后获得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称号;2015年获得“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21年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称号;2023年获得“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24年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截至本日,李晔女士持有公司1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工程师职称,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营销中心,担任公司营销主管,自2023年8月负责研发中心文控管理开发工作。
截至本日,孙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三级专业技术岗等职务。
截至本日,孙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建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和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日,毕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8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下转27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