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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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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乐志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1,719,984,495股乃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其中包括代表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358,95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态势,GDP同比增长5.2%,但工业经济有效需求偏弱、企业盈利水平较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全国生铁、粗钢产量同比分别下降1.1%、2.9%,钢材产量同比增加5.4%。国内钢材价格指数均值同比下降7.0%,铁矿石普氏指数均值(62%Fe:CFR:青岛港)同比下降9.7%,但第三季度焦煤价格环比上涨7.9%。

报告期,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深刻认识面临的新阶段、新战略、新模式,坚持“突破惯性思维、打破习惯枷锁、做好对标协同、做到极致细致”经营方针,咬定“全年不亏损”目标,坚持干字当头,以算账经营提效益,以改革创新提效率,在增强生产稳定性,提质增效降成本,调结构、优渠道,采购跑赢大盘,落实产线及效率提升规划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绩效改善。1-9月份,本集团共生产生铁1,412万吨、粗钢1,526万吨、钢材1,44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575.72亿元,利润总额约人民币4.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0.84亿元,扭亏为盈。其中: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2.96亿元。主要亮点如下:

一是高炉稳定性有效提升。积极转变高炉操作思路,形成“平台+漏斗”的高炉操作炉型,有效提升产能并优化能耗,与2025年一季度相比,第三季度燃料比下降9kg/t,焦比下降8kg/t,为高炉低碳生产与成本控制提供关键支撑。

二是新产品研发取得新突破。围绕当期需求,策划实施系列技术降本项目,支撑公司经营绩效改善;围绕中长期需求,策划科研项目,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推动“研发对研发”,发挥“新应用领域和场景”“客户需求”的导入作用,对标找差,精准定位,形成任务清单针对性突破,提升高盈利新产品的开发效果。1-9月份,销售新产品约132万吨,新产品超额毛利同比增长113% 。“高韧性2200MPa铝硅镀层热成形钢”等3项新产品国内首发。L型钢完成船级社认证,首次批量供货。

三是技术经济指标不断改善。与2025年一季度相比,第三季度废次降发生率下降0.65个百分点,现货发生率下降0.71个百分点。技术经济指标的改善有效支撑了降本增效。

四是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果。通过落地“对标找差、专业领航、系统诊断”三大专项计划,梳理形成数据治理、管理改善、技术改造、重点难点攻关四大任务清单,构建能源高效运行体系。年初规划的46项能源降本措施,截至9月末实际降本人民币1.9亿元。宝武集团马钢轨交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碳达峰碳中和标杆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成果特等奖”。

四季度,钢铁行业形势依旧严峻,公司依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算账经营,聚焦产线协同和设备保障,优化营销策略,改善品种结构,深入落实“全要素降本、全流程提质”行动计划,强化全工序加工成本管理,努力改善经营绩效。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做好风险防控。

四、季度财务报表

(四)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五)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志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志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志海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5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近期,安永华明被轮换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武集团”)最新的境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名单。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德勤华永接替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变更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沟通,安永华明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8,67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中与马钢股份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胡媛媛女士,自1997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媛媛女士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费用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费),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3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4万元,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工作餐和厂区内交通,其他食宿和交通自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了1年的审计服务,2024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审计师。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一家中央企业应聘请不超过5家境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确保央企内部监管方式统一一致,促进透明度和问责性。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名单需与宝武集团保持一致,在满足本公司对财务监督可靠性需求的同时,符合本公司及宝武集团内部财务治理的标准化流程,能够有效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与合规性,进一步夯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

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近期,安永华明被轮换出宝武集团最新的境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名单。为此,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就重新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招标,德勤华永中标。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沟通,安永华明对此无异议。安永华明、德勤华永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通过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核查,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德勤华永接替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接替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其附件修改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后将变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废止。具体修改请见附件。

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下转2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