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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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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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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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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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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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PENGFEI ZH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伯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洪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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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PENGFEI ZH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伯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洪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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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PENGFEI ZH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伯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洪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9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ENGFEI ZHANG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博通集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后续将根据开户进展情况,及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