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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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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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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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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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票973,631股,持股比例为1.23%,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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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燕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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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燕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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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燕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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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燕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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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燕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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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傅燕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增选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以完善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组成,并同步修订《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上述相应内容。公司亦相应修订相关制度。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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