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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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
● 投资金额: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对上海司太立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及投资目的
为提高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上海司太立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推动集团从原料药向制剂拓展的产业转型升级,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6,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9810839XL
2、名 称: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住 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茂业路500号
5、法定代表人:胡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5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除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司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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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情况
1、本次增资系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进行,即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上海司太立进行增资,合计以人民币6,000 万元增资上海司太立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前,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6,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上海司太立的持股比例均为100%,上海司太立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进行增资,是为了增强其运营能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前,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增资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方卫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无异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至11月2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l@starry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健
总经理:沈伟艺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郭军锋
独立董事:毛美英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至11月2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l@starry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郭军锋
电话:0576-87718605
邮箱:stl@starry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人相应调整为8人。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本对照表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原序号变化的,对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对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详见附表)。除上述需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档。
上述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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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制度中,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修订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档。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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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