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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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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为4,1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

2、肖青所持股份5,435,000股为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莲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方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胡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莲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方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莲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方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5-04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当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在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5-04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379-63282386;电子邮箱:ir@pulike.com.cn)。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9:30-15: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12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12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71000

传真:0379-63282386

电话:0379-63282386

联系人:赵锐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5-047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lik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6:00-17: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许科先生

董事、总经理:胡伟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赵锐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裴莲凤女士

独立董事:王楚端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lik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锐

电话:0379-63282386

邮箱:ir@pulik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5-04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8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关于修订公司《投资、担保、借贷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关于修订公司《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2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4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25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5-045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司现任监事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并将“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删除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引用法规名称、用词造句和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下转4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