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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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31,404.4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577,861.9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83,568,500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376,85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82,191,6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260,246.2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9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项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项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A股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H股代码:0185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5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并逐项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5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5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亦相应修订《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3月27日起实施,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为符合监管规则要求并与《公司章程》修订相符,建议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已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可以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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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31,404.4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577,861.9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83,568,500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376,85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82,191,6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260,246.2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9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现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2025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亦相应修订《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2025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亦相应修订《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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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概述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昌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南昌德福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占基金份额的9.2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南昌德福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南昌德福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南昌德福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BGF82
5、备案日期:2025年10月29日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私募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项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资产状况与经营实际,依据充分。该计提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原监事会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之日止。因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确认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5,709,497.9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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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若该类款项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其损失准备,即始终按照该类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
对于未进行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本公司会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个风险组合。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组合的风险特征、历史损失数据及未来经济形势预测等因素,分别计算每个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则根据款项的性质,将其划分为具有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再针对每个组合,综合考虑各类款项的回收风险特点、历史回收情况等因素,在组合基础上计算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646,674.5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062,823.4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45,709,497.91元,对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5,709,497.9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资产状况与经营实际,依据充分。该计提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10月30日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决议。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83,568,500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376,85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82,191,6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260,246.2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9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原监事会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之日止。同意因上述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情况,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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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