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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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除上述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文字性修改,上述登记、备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及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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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涉及的制度除内容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名称修改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修订、新增及废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废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序号为1~4的制度修订及序号为32的制度废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与风控部
电话:025-69648375
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喜玛拉雅假日酒店(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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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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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5年11月19日上午09:00-09:3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南京喜玛拉雅假日酒店(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下转4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