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民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兴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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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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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母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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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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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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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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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91,845户,H股登记股东89户。
注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有;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沪股通投资者持有的公司A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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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兴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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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兴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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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兴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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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兴君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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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兴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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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兴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民生 公告编号:2025-066号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废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已施行,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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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