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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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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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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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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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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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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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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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撤销监事会的具体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同时免去吴忆明、贾中星所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会议同时免去陈伯翔先生董事、副总裁职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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