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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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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714版)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以及章程附件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人民币487,301,971元。

变更后:人民币510,141,893元。

自 2024年2月19日(新23转债开始转股日)至2025年10月29日(新23转债赎回登记日)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1,159,181,000元新23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2,839,922股,公司总股本由487,301,971股变更为510,141,89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7,301,971元增加至人民币510,141,8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23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与“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等相关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及修订对照表。

四、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制定。

本次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部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具体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常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市投资设立常州新泉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常州新泉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在常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以及章程附件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变更注册资本

因公司发行的新23转债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赎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510,141,893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510,141,893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及修订对照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将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和《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常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常州新泉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即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江苏省常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新泉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常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名称:常州新泉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新泉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相关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对股东负责;管理层人员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可充分整合资源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该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年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成立后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经营管理、业务开展、收益等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防范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