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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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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 2025年11月16日下午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公司办公楼四楼投资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公司办公楼四楼投资管理部。

3、联系人:陈学谦

4、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5、联系传真:0519-85173950-230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美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以及章程附件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变更注册资本

因公司发行的新23转债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赎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510,141,893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510,141,893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及修订对照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至11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唐志华先生

独立董事: 冯巧根先生

董事会秘书: 高海龙先生

财务总监: 李新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至11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 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向公司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陈学谦

2、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3、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23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819,000元(819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820,835.18元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30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30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新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0.75元/股的130%(即65.98元/股)。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新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23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新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23转债”全部赎回。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新23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23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在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披露了10次关于实施“新23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23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9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00%×80/365=0.2192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92=100.2192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30日

5、“ 新23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30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5年10月29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新23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19,000元(8,190张),占“新23转债”发行总额的0.0706%。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9日,累计共有1,159,181,000元“新23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22,839,92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即2024年2月19日转股首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7,301,971股的4.6870%,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510,141,893股。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2025年10月27日起,“新23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819,000元“新23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新23转债”数量为8,19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20,835.18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30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新23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0,141,893股。总股本的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因“新23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36.72%下降至35.3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主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注1:2025年10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并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因此,本表以2025年10月23日为“本次权益变动前”时点。

注2: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上接7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