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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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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21版)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21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及现任监事职务任期届满后不再选举设立,《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董事会增设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人数由11人变更为12人、“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做的相应调整等,均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详见本公告附件《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手续。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按照现行的《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原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 本次修订及新制定的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注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注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名称修改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注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修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注4、《股票交易类违法违规内部问责制度》名称修改为《内部问责制度》

上述修订和新制定的制度中,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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