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5版)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5-06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1号院1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 8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项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7日)。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1月 17 日(星期一)9:00-11:30 及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 1 号院 1 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 座 12 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1号院1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12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88985570

传真:010-88985571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1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5-06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座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周春来、监事杨献龙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监事张念木、监事梁小成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张念木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