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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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算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的影响;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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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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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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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深入实施“立足大上海、聚焦长三角、深耕万亿GDP城市、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经营策略,累计新签合同金额1,921.22亿元,中标5亿元以上重大工程施工项目46项,合计金额370.37亿元,发力拓展海外市场,新签合同80.74亿元。五大事业群互为机遇、互为支撑、相互赋能,建筑施工、设计咨询、建材工业三大核心业务新签合同1,778.64亿元,新签房产销售合同88.01亿元,同比增长66.24%,城市建设投资业务显著回升,新签合同12.70亿元。
报告期,公司多措并举抓落实、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580.7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2.11亿元,保持经济指标合理规模,改善效益指标态势。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各板块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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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加快重大工程“产值一营收”转化,浦东机场四期、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北外滩中心等项目有序推进,水乡客厅跨域交通网、周邓快速路、G15、S4等市政公路、上海五条市域线等项目建设提速;推进实施北横中运量EPC工程、都江堰青城大桥、森嘎村上海援藏项目等民生工程,更优更好服务人民城市建设。公司发挥精细化建造优势,参与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合肥“灵眸”先进光源、华力康桥二期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子公司间接参投的沐曦科技、摩尔线程持续成长,助力国产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突围发展。公司通过处置股票、收回PE基金投资等途径回笼资金约9亿元,降低金融资产规模,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扎拉矿业积极把握金价高位,销售黄金30,421盎司,实现营业收入约6.90亿元,实现净利润约1.38亿元,增厚公司业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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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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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叶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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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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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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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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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叶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Y3
债券代码:241857 债券简称:24沪建Y4
债券代码:243624 债券简称:25沪建Y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叶卫东先生(临时召集人)召集、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10月20日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核销相关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取得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各项事实的外部认定证据、内部认定证据及相关资料,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状况,可以使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作财务核销处理。本次共核销资产59,999,579.68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应收账款31,221,071.00元,其他应收款28,778,508.68元。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修订及新增企业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基本规范》,并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