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是否有反担保:无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债务人:珠海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25,649.7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4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30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2023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2023年回购股份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涉及注销的股份为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022年、2023年回购股份,合计数量共260.3920万股,上述股票于2025年2月12日注销完毕,详见公司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386,248,570元变更为383,644,650元。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以及拟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的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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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51版)
(上接74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