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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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要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亦将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并规范了部分表述,修订时因条款增加、删除、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三、本次制度同步修订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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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共9项制度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下转7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