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69版)
二、专项计划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专项计划(包括专项计划储架阶段以及储架额度项下各期专项计划,下同)的具体条款、条件,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市场及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及调整发行方案等涉及发行的相关条件和交易要素;
2、根据市场条件决定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付息日、付息方式、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安排、发行利率、决定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补足义务人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决定公司作为维好承诺人针对基础资产涉及质保金或者工程尾款的项目按照基础资产对应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维修等义务,并出具《维好承诺函》等;
3、根据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需要,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决定公司签署交易涉及的交易文件,并同意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转让基础资产相关权益、提供增信措施或实施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授权指定人士就交易的相关事宜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交割手续;
4、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交易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转让、申请提前终止(如有)及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履行的相关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设立及发行的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有权机构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及书面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及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11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路桥建设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城投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绵阳新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季度担保金额:0.9亿元
● 本季度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08.34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审议情况: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为462.66亿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上述担保金额为公司2025年度可提供的担保最高控制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正式发生担保义务确定,超过上述控制额度或者条件的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另行审议。在上述担保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及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蜀道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或其董事长授权的人负责处理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签订相应的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2025年生产经营发展,结合2024年度担保执行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134的《四川路桥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5年第三季度,在计划额度内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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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资产负债率和后文各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计算所得数的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路桥建设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3栋1单元9楼903号、904号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乾林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润滑油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塑料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门窗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食品进出口;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木材销售;家具销售;地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元器件零售;包装服务;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路桥建设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0亿元,净资产1.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0.24亿元,净利润-101,110.54元。
(二)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月海路2段中所安置新村23幢6楼
2、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华
4、经营范围:项目开发、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管理;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隧道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照明与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6.68亿元,净资产13.9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三)四川路桥城投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2段中所安置新村23幢6楼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高光明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选矿;建筑用石加工;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80%)、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四川路桥城投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53亿元,净资产0.9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8亿元,净利润0.03亿元。
(四)绵阳新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新中心3号楼B301室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冯家彪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陆地管道运输;物业管理;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绵阳新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59亿元,净资产11.6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3亿元,净利润0.39亿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8.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4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7.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0%;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4%,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11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卢秋萍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秋萍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拟为790万元(含内控审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15万元(含IT审计)。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分别就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的调整额度在各自总额的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总费用拟为7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6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15万元(含IT审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