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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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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0版)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怡女士、独立董事宋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怡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委员职务。宋航先生自2019年11月14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委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委员职务。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健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健雄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怡女士、宋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审委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怡女士、宋航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方可生效。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陈怡女士、宋航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调整工作。

胡健雄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怡女士、宋航先生、胡健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胡健雄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辞职后胡健雄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怡女士、宋航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陈怡女士、宋航先生、胡健雄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陈怡女士、宋航先生、胡健雄先生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平稳、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健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提名董事的事项还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建筑业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40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48,525.23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5.00%,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90%。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152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08,488.12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0.63%,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54%。

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服务业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219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386.03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6.09%,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3.90%。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503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5,852.25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5.48%,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15%。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6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62,088,669.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620,48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期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浦东建设公司章程》《浦东建设股东会议事规则》《浦东建设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4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业务的决策权。保理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业务办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9、《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胡健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2:45现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2、9、10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健雄,男,1967年出生,在职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上海浦东东道园综合养护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胡健雄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波,女,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周波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自查,周波女士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各项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 点 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0日-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邮编:200125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00,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