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2.49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7.88个百分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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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成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纯苯指定交割仓库,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成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纯苯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2、报告期内,公司向债券持有人支付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间“宏川转债”利息,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3、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扩建化工仓库投入运营,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扩建化工仓库投入运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25年9月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详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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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4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公司定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方式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徐胜广先生;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李小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卓乃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前访问全景网问题征集专题页面(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说明会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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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3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包括其下属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直接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明确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2、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使用期限: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投资品种: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包括其下属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直接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明确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等)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文件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情况的预计,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进行投资理财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维持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3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3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3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30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8.56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已触发“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0月3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28.1736万份于2020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28.173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20.2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48.1026万份于2021年6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102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6693万股。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及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27.269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9.0760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0.2172万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48.8124万份于2022年6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8124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集中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0.5460万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6.55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4.7386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9)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9660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60.292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1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9.7974万股。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3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下转8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