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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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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6.2398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72.034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3.8786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395万股。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6.8239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9.349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2.461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99.2208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8.333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1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51.7093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3.6914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841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1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0.5415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216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431万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17)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减少278.8372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18)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5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19)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已触发“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0月3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3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3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上接8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