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 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向广发银行购买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5年第814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南京分行)理财产品3,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已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16.57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注:①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合计9,980.52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②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故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数大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始拟投入金额。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预计收益金额按照年化收益率最高收益测算,最终收益金额以实际赎回金额为准。
续上表
■
(二)合同主要条款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额度,理财产品类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使用。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七、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理财赎回回单;
2、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5年第1279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合肥分行)合同及购买回执。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5月,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肥三芯微电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芯微电”)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协议”),将公司部分厂房租赁于三芯微电使用,租赁面积9,214.3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4年6月7日(租赁起始日)起至2029年6月6日(租赁终止日)止(包括首尾两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泰禾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现应三芯微电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厂房租赁补充协议》,约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将原协议中的租赁面积由9,214.36平方米变更为714.64平方米;将原协议租赁期限的终止日期变更为2026年1月31日。
三芯微电为公司董事许大红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三芯微电签订《厂房租赁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所涉及金额未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三芯微电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8QBHT9X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大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湖光路电商园三期(南区)A座201-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许大红持股32%,卢作忠持股20%,许大军持股17%,合肥铭泰恒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张贵祥持股5%,许宝林持股5%,张耀文持股5%。
与公司的关系:三芯微电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许大红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三芯微电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所涉及厂房为公司自有厂房,明细如下:
■
本次变更事项所涉及厂房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厂房租赁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三芯微电半导体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2024年6月7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THXI20240510001),约定乙方承租甲方位于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泰禾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6号车间部分车间9,214.36平方米厂房。租赁期限:自2024年6月7日起至2029年6月6日止。厂房租赁期间,前两年租赁价格按照人民币22/平方米/月,即每月202,715.92元,年租金合计2,432,591.04元,后三年租赁价格按照人民币24/平方米/月,即每月221,144.64元,年租金合计2,653,735.68元,此外,收取物业费0.4元/平方米/月,合计物业费44,228.93元/年。
现应乙方要求变更原租赁协议,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自2025年11月1日起,将原协议中的租赁面积由新港基地6号车间的9,214.36平方米变更为714.64平方米。基于本条约定的租赁面积变更:
(1)涉及减少的租赁面积,乙方应当在2025年10月31日前交付甲方。交付前乙方需将自身设备、物资等自行搬出,并负责将厂房原状恢复。
(2)原协议中的租赁保证金由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变更为壹万伍仟元整,多出的租赁保证金部分转为变更后的租金、物业费的预付,经结算后多退少补。
2、变更原协议租赁期限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止。
3、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未涉及部分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租赁协议事项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处理该事项,并及时关注和跟进交易对方的履约情况。本次变更事项将使公司租赁收入有所减少,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厂房租赁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