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徐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镇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士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镇洲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士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6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董事长冯波鸣先生、董事吴昌攀先生、吕以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徐颂副董事长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董事陆永新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会相关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6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Terminal Link SAS(以下简称“TL”);
2.资助方式:股东借款;
3.资助额度:19,600,000.00美元;
4.资助期限:10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
5.资助利率:8.25%;
6.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拟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向其参股子公司TL提供19,600,000.00美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或“本次交易”),TL的控股股东CMA CGM SA(法国达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MA”)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为8.25%,贷款期限为10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资金用途为支持TL旗下全资子公司牙买加金斯顿港Kingston Freeport Terminal Limited(以下简称“KFTL”)的西堆场扩建项目投资。KFTL近年来每年完成箱量稳定上升,2024年完成箱量已贴近码头设计总箱量,面临经营瓶颈,码头管理层建议扩建码头西堆场以增加码头设计总箱量。出于对KFTL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预期的预测,经内部评估,认为项目具备商业可行性,决定执行,由TL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向KFTL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担任TL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永新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Terminal Link SAS
公司性质:私人公司
住所:4, Quai d, Quai, 13002 Marseille, France
法定代表人:Christine Cabau Woehrel
注册资本:4,887.04万欧元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码头的投资、发展和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CMA通过CMA Terminals Holding持股51%,招商局港口通过Direct Achieve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49%。
实际控制人:无
(二)简要历史沿革
TL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法国南部城市马赛,最初为CMA的全资子公司。2013年1月25日,招商局港口与CMA签订《股权购买协议》,以4亿欧元的价格购买TL下属码头组成的资产包的49%股权;TL旗下其余码头资产和项目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署前,CMA已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将其转入其码头资产管理和投资平台CMA Terminals Holding(由CMA全资拥有)。2013年6月11日,招商局港口完成收购CMA旗下全资子公司TL之49%股权的交易,TL成为CMA和招商局港口分别持有51%和49%股份的合资公司,由两家股东联合参与经营管理。2019年12月,CMA和招商局港口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CMA将其持有的10个码头股权资产转让至TL。2020年3月,双方最终完成了8个码头的交割。
(三)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情况:目前TL在全球经营码头业务,其中TL拥有经营管理权的下属码头包括:位于法国敦刻尔克港的TDF码头,位于法国勒阿弗尔港的GMP码头,位于摩洛哥卡萨布兰卡港的Somaport码头,位于伊拉克乌姆盖赛尔港的CCTI码头以及位于牙买加金士顿港的KFTL码头,其余码头为TL的联营或参资企业。TL旗下码头主要位于“一带一路”沿线,拥有多个区域领先的半自动化码头和转运枢纽。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TL资产总额31.22亿美元,负债总额16.43亿美元,净资产14.79亿美元;2024年营业收入6.95亿美元,净利润0.43亿美元。(经审计)
(四)与本公司关系
TL系招商局港口控股子公司Direct Achieve Investments Limited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担任TL的董事。
(五)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除2023年5月向TL提供的期限为5年的2,599.50万欧元的财务资助以外,本公司未向TL提供其他财务资助。本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六)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L存续实际担保总额404,398.9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TL资信情况良好,TL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按2025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七)财务资助对象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TL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8.25%,为参考市场定价并双方谈判协商确定,高于目前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Secured Overnight Financing Rate)。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财务资助协议主要条款
财务资助方式:股东借款;
财务资助期限:10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
财务资助额度:19,600,000.00美元;
财务资助利率:8.25%;
财务资助用途:投资TL旗下KFTL西堆场扩建项目;
还款保障措施:本公司与TL的间接控股股东CMA本次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CMA CGM SA
公司性质:私人公司
住所:Boulevard Jacques Saadé, 4 Quai d’Arenc, 13235 Marseille Cedex 2, France
法定代表人:Jacques R. Saadé
注册资本:2.50亿欧元
成立日期:1978年9月1日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流业务、集装箱码头运营业务。
股权结构:Merit Corporation 持有CMA74.5%的股权,Yildirim持有CMA24%的股权,BPIFrance持有CMA1.5%的股权。Merit Corporation为Jacques R. Saadé及其家族控制的公司。
(二)与本公司的关系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的上述股东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CMA 按出资比例向TL提供同等条件的20,400,000.00美元贷款。
六、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筹资金。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支持TL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经营需要及业务开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TL的间接控股51%股权的股东CMA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将积极跟踪TL的日常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TL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86.08万元人民币。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有助于解决TL的资金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股东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TL具备偿付能力,本公司将积极跟踪TL的日常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十、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43,159.43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本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按2025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7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年1月3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年1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五)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年2月3日,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2020年2月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八)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九)2021年2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
(十一)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2023-008、2023-009)。
(十二)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06、2024-007、2024-008)。
(十三)2024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3、2024-065)。
(十四)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2024-097、2024-099)。
(十五)2025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3、2025-056)。
(十六)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0)。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已丧失参与本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本公司将注销该等人员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5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原因、数量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7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1月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业经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提案1.00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5年11月16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张琳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四)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1872
(二)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