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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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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公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管”)已就旗下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5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10月31日)起,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正式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变更信息

(一)产品基本信息

(二)《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管理人变化:

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变化:

由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产品类别变化:

由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4、修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和投资相关的条款

(1)投资范围:将港股通标的股票及港股通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

(2)投资策略:添加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公募REITs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3)调整投资目标、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和投资相关的条款:根据投资范围的调整并结合产品实际运作情况,相应进行修改。

5、存续期变化:

由“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不得超过3年,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变更为“不定期”。

6、份额类别设置变化:

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在《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后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且在释义、基本情况、申购与赎回、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份额持有人大会、估值、费用与税收、收益与分配、信息披露等章节补充C类份额相关表述。

7、调整发生巨额赎回时,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下,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具体措施等与申购、赎回相关的条款。

8、调整费用的种类、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和费用与税收相关的条款

在费用的种类中补充销售服务费、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和港股通ETF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调整管理费、托管费的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结合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对和费用与税收相关的其他条款相应进行修改。

9、添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和港股通ETF的信息披露条款

在信息披露章节,添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和港股通ETF的信息披露条款。

10、调整争议解决条款。

11、其他必要修改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集合计划合同》以外,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更新、集合计划实际运作情况、托管人信息更新、变更后的基金特点对《集合计划合同》的其他相关内容进行必要修订,具体修订已在国信资管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的《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二、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安排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25年10月31日),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变更后的《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原《集合计划合同》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25年10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投资者可到相关媒介查阅。

2、对于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未转出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持有原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为原登记机构确认投资者持有该份额之日,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期限连续计算。

3、为保障基金管理人变更相关事宜顺利过渡,本基金继续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公司基金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自2025年11月03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10万元调整为1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仍为2万美元。

(2)在暂停大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鹏华易选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10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