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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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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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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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或有事项之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科目进行调整,将借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 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上述调整,公司上年同期(2024年1-9月)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减少各5.92亿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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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发电设备产量6,145.85万千瓦,其中水轮发电机组443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4,517.7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1,185.15万千瓦。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新增生效订单885.83亿元人民币,其中清洁高效能源装备占36.86%,可再生能源装备占30.39%,工程与国际供应链产业占10.98%,现代制造服务业占8.87%,新兴成长产业占12.90%。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完成新H股配售,公司新增6800万股H股。总股本由3,390,360,326股变更为3,458,360,326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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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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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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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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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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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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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乾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兴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5-05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0月30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事会改革等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修订详见后附的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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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