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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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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聘请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有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玉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彭有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玉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有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玉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有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玉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有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玉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有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玉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7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7至9月为子公司担保

及部分担保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拓制造”)

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路拓制造、贵州水利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为790万元、5504.78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为路拓制造、贵州水利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201.84万元、12,009.56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贵州水利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逾期担保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逾期担保金额为4194.05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19%。

●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债务逾期并涉诉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构成一定压力,鉴于公司对上述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21,831.18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25.14%。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且本次被担保的路拓制造、贵州水利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

(一)对外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告编号:2025-007、2025-011、2025-030)。

(二)本次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781410335B

成立时间:2006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金丰路6号

主要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任发伟

注册资本:7,3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波纹管涵、桥涵、波纹钢拱桥、螺旋波纹钢管、波纹钢板、金属钢结构厂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公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及工程;旧桥加固及危桥改造工程;矿山井下通道及检查井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国防用波纹钢施工工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飞机机库、粮仓及仓储专用钢波纹管(板)以及钢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建筑工程材料的销售;特种钢材生产、销售;金属长效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喷塑;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正平股份持股100%。

2、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25151T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200号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法定代表人:李正光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项目管理;特种设备(塔式起重机)的销售、安装及维修;设备租赁。)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51%股权,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其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及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为其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其他任何费用。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121,831.18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25.14%。

二、对外担保相关债务逾期情况

(一)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债务逾期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逾期本金余额累计为4194.05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19%,具体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逾期,部分相关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58、2025-013、2025-046、2025-076)。

(二)对外担保贷款逾期且涉诉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债务逾期并涉诉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构成一定压力,鉴于公司对上述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若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一)建筑业

1、电力业务:中标(新签)6个项目,合同价款404.86万元人民币;

2、水利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3282.26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业

服务业(算力设备租赁及软件开发、试验检测、蓝图设计、电力设计)新增合同63个,新增合同额366.07万元人民币。

(三)制造业

新增5个合同,新增合同额8.2万元人民币。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7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平股份”)、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孙公司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建设”)、控股孙公司青海正宁兴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宁兴”)与相关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

●经核算,本次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2555.96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为化解风险,减轻债务压力,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方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债权方支持,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近日,公司及子公司生光矿业、孙公司金丰建设、控股孙公司正宁兴与相关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豁免的主要情况

(一)正平股份、生光矿业、金丰建设

正平股份、生光矿业、金丰建设与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合计10,910万元借款的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债务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债务人):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利率按5%收取;

(2)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借款利率按年息2.5%收取,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豁免;

(3)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上述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豁免,乙方、丙方、丁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1093.55万元(未经审计)。

(二)生光矿业

1、生光矿业与债权人上海华易晟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3500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上海华易晟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利率按5%收取;

(2)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借款利率按年息2.5%收取,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豁免;

(3)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上述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豁免,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668.56万元(未经审计)。

2、生光矿业与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2300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按年利率5%收取;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按年息2.5%收取;

(3)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予以豁免。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332.45万元(未经审计)。

(三)正宁兴

正宁兴与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借款余额2150万元的相关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青海正宁兴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1)自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利率按5%收取;

(2)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借款利率按年息2.5%收取,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豁免;

(3)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上述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豁免,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461.40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债务豁免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债务豁免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情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规模,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算,本次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2555.96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为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改善负债结构,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针对利息减免、分阶段支付等事项积极进行协商,努力争取更多的支持。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7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024年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末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目前该违规担保情形已经解除,在此期间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公告编号:2025-028)。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存在对贵州水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公司核查实际占用资金为1,320.9219万元,2025年7月欣汇盛源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资金900万元,目前占用余额为420.9219万元(公告编号:2025-031、2025-032、2025-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9.8.5条规定,针对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每月披露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年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违规担保且预计1个月内无法完成清偿或整改,以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违规担保

2024年,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末违规担保余额3,500万元。2025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筹措资金将相应的3,500万元借款归还至银行,相关债务已结清,上述违规担保情形也随之解除,在此期间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存在对贵州水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公司核查实际占用资金为1,320.9219万元,2025年7月欣汇盛源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资金900万元,截至目前占用余额为420.9219万元(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将继续督促贵州水利与欣汇盛源协商剩余占用资金的解决方案,尽快解决占用情形。同时,公司要求贵州水利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担保审批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修订完善相应的审批制度及流程,持续开展合规培训,强化监督检查。

3、募集资金事项

针对1.9亿元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未按期归还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稳固传统业务、着力拓展新业务,努力增加营业收入,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款力度,积极盘活闲置或使用效率不高的资产,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沟通,争取更多的融资支持等多种方式,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努力解决募集资金事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9亿元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4、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整改及完善工作,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制度执行落地与整改成效评估开展工作。当前,公司已利用相关系统完善各类流程的线上审批机制,通过线上化操作进一步促进流程管控的完整性与可追溯性,强化关键环节的过程管控能力。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持续对重点业务流程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对部分关键环节进行了评估,整体运行情况较为正常,整改措施持续有效推进。

针对前期已修订并进入试运行阶段的制度流程,公司继续跟踪运行效果,对工程结算、诉讼(仲裁)及融资等重点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反馈;同时围绕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等关键业务节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期间,内控咨询服务团队关键负责人到访公司,与高层沟通了整改目标及阶段计划,并启动下一阶段相关工作。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工作台账管理机制,强化融资、诉讼、工程项目及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过程监控与数据归集,推动内控整改与日常经营融合。

公司结合内控整改总体部署,继续对部分在建项目及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制度执行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合规性。公司将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执行与监督,结合年度内控评价安排,对制度执行效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盘和优化,稳步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与规范性。

三、其他情况说明

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9.8.5条规定,针对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每月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7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所处的阶段:经初步统计,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5起,涉案金额约10164.54万元(未经审计),处于尚未开庭、正在调解、已开庭尚未判决、已调解(已裁决、已判决)正在执行的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35起,其中:尚未开庭10起,涉案金额2593.57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含正在调解)的5起,涉案金额1662.81万元;已判决(已调解)的共计20起,涉案金额5908.16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8月29日、10月30日及2025年1月24日、4月29日、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48、2024-058、2025-004、2025-013、2025-046)。

近期,公司对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整理归纳,并再次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5起,涉案金额约10164.54万元(未经审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7.1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单位:万元

(二)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单位:万元

除上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也在陆续解决中。

(三)公司起诉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向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当事人

原告:正平股份

被告: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6,524,121.22元及欠付工程款利息4,511,043.53元(暂时计算至2024年12月3日);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24年12月4日始至上述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的利息;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公路(JX-2)《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该项目K75+180一K93+892.36(ZK75+240一K93+892.36)段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绿化、机电、房建工程进行施工,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施工义务,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但是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支付原告已计量工程价款。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但被告仍未支付工程价款。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4、进展情况

2025年6月26日一审判决:被告应于原告向其开具97,788,813元增值税发票后二十八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6,524,121.23元。(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在其履行完毕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对被告采取执行行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6,188元,由原告负担328,172.2元,由被告负担508,015.8元。

2025年7月9日,青海中建加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已于2025年9月16日开庭,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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