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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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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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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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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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前十股东,向后依次列示前第十一位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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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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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妍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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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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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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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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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6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83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4.72%。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符。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3、《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公司的英文名称变更为“XGIMI Tech Co., Ltd.”,并修订章程相关条款。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以会议通知为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7、《关于2026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6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 A 区 4 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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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和邮件(指定邮箱:ir@xgimi.com)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ir@xgimi.com邮箱。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9 9894 转 8432
联系人:薛晓良、侯学裕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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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 ”),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2日
(二)可行权数量:27.54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12人
(四)行权价格:100.82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 2026 年12月1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 ”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特别是整体审计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公司拟改聘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德勤华永、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叶祥佳女士,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叶祥佳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份。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仁柯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何仁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甜女士,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庞甜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0,000元。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了6年审计服务,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特别是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信永中和、德勤华永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5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本次对公司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收入项为1,500万元,支出项为0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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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列示“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注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2025年4月9日起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自2026年4月9日起,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开展的相关业务事项不再视作关联交易进行统计。
公司执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若实际发生金额超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司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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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为预计2025年全年的数据。
表中“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2025年10月、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3,030.30万元
法定代表人:耿晓华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1层107房间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爱奇艺青春中心3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化妆品、母婴用品、珠宝首饰、金属矿石(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耿晓华持股99.0001%,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999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4,576,052.50万元,股东权益为1,337,376.4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922,523.80万元,净利润为76,405.90万元(数据来源于Wind)。
爱奇艺为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自2026年4月9日起爱奇艺不再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英文名称变更为“XGIMI Tech Co., Ltd.”,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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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章程备案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