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转539版)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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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分别调增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248,827,229.93元,调减销售费用248,827,229.93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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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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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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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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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明添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明添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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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明添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明添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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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明添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明添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法》层面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有关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同步修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表述。本次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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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实施规则》《章程指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监事会章节、涉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删除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实施规则》《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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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修订、制定的管理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制定的部分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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