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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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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5,09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63%。其中,首次授予979,69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63%;预留235,4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12%,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37%。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8.19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1,972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7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于2025年8月14日届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共计75人,归属的股票数量为265,5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少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杜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少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杜武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少坤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维”)。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增资10,0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向厦门路维增资10,000.00万元,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向厦门路维增资10,0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100号恒业楼208-139室

5、成立日期:2025年5月9日

6、法定代表人:杜武兵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采购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9、财务情况:厦门路维成立未满一年,不涉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厦门路维进行增资,是基于厦门路维建设运营的需求,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其后续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厦门路维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及控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1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至11月2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newwaymask.net进行提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活动,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9:00-10:00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本次活动,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杜武兵先生

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肖青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刘鹏先生

独立董事:杨洲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至11月2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newwaymask.net进行提问。

2、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9:00-10:00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6019099

邮箱:stock@newwaymask.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33,118股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