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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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列示在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244,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受部分产品线客户需求波动及新扩充产能尚未产生规模效应影响,尽管公司毛利率水平呈现逐季度上升的趋势,但整体较上年同期仍有所下滑。同时,为了满足核心目标客户轻量化的创新需求,公司稳步推进产能扩充计划,有序储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关的投入和费用持续增长,导致公司的净利率水平进一步受到影响。
目前,公司正处于一个投入期和准备期,整体业绩短期内承受一定的压力。后续,随着新业务的需求转化为实际的订单,新增产能规模效益逐步释放,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步改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燕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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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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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燕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规模及用途等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2,347,865.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852,134.13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发展战略、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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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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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增加“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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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增加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其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为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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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由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划转至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投资新项目,也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公司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新增主体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签订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9,716,277.60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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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65,278.2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第三季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19,050,999.3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716,277.60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9,716,277.6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杨虎先生、陈宏亮先生、侯春伟先生、邓钊先生、胡鸿高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参与季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陈宏亮先生、侯春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或“C”,其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或50%,公司须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上述应作废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5197万股。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陈宏亮先生、侯春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投资新项目,也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至11月10日(星期一)16:00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pu-s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侯灿女士
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女士
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至11月1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pu-s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23720932
邮箱:Stocks@pu-s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062万股;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719万股;2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416万股。
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5197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及作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归属日、归属对象、归属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5279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00.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3.7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6.14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3.0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05%;预留53.858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6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95%。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58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82.4382万股,预留授予105.5618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7.23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8人,预留授予36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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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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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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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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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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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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