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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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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4版)

经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新华医疗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2025年6月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4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情形,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鉴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故对本次《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11.26-0.15-0.15-0.50)/(1+0.3) -0.25-0.25=7.55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故对本次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的25,6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数量Q=25,670×(1+0.3)=33,370股。

综上,根据《激励计划》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调整至7.55元/股,回购数量由25,670股调整为33,370股。具体实施参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价格调整、数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5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华医疗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华医疗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新华医疗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拟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换选,具体换选情况如下:

1、推举吴晓辉先生、王玉全先生、姜丽勇先生、黎元先生四位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吴晓辉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2、推举顾维军先生、吴晓辉先生、姜丽勇先生、黎元先生四位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维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3、推举姜丽勇先生、王玉全先生、顾维军先生、吴晓辉先生四位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姜丽勇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7.55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33,370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孙士磊等4人发生工作调动,刘杰等2人退休,上述6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相关规定,需对上述6人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3,37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0.52%,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251,943.50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离开公司,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33,37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总股本,变更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6,677,919股减少至606,644,54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6,677,919元减少至606,644,549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总股本,变更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6,677,919股减少至606,644,54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6,677,919元减少至606,644,549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