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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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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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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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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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2,913股,持股比例
为2.45%,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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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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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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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小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6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
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在取消监事会时增加2个董事会席位,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同时《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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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