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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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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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5年1-9月,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受煤价下行影响,利润同比减少;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2025年半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受上述因素等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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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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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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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签署《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公司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交储罗冲围储罐厂地块40,540平方米土地及约5,400平方米建筑物,预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8亿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交储的公告》。公司正推进地块交付政府前的场地污染物调查等工作,根据相关协议目前已收到部分补偿款项。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已成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2日对174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7,115,017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5年10月30日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441,887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7日、10月28日发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3. 2025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89.1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含光伏发电售电量)181.5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70%和2.05%;天然气供气量449,42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83%;煤炭销售量3,596万吨,同比增加16.35%。详见公司于10月18日发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9月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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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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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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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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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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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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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70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71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和《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工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实施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1,017,439.92元。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3,505,864,9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586,498.10元(含税),占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当期盈利状况与投资支出计划等决定和办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6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曾志伟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刘涛独立董事委托廖艳芬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和《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工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8,900,668.59元,公司拟以总股本3,505,864,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预计派送现金红利350,586,498.10元。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姜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其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自然免除;聘任徐子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至2026年12月28日止。
姜云女士任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吴宏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五、《关于向广东省体育基金会捐赠碳特别配额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为积极响应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号召,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十五运会广州赛区实现碳中和,同意公司向广东省体育基金会(经“第十五届运动会广东赛区执行委员会”授权),捐赠3.8万吨广东省碳排放特别配额S-GDEA,捐赠价值约77.03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姜云女士、徐子露女士简历》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姜云女士简历
1973年出生,本科。2020年以来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徐子露女士简历
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20年以来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主办、主管、高级主管。现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