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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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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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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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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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859,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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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怀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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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怀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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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怀举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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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