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提问预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至11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进行提问。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6:00-17: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6: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3.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总经理王礼全先生、独立董事李华清先生、副总经理高文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剑峰先生,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至11月12日(星期三)16:00前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059930

电子邮箱:cdgasdb@cd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同时,公司将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发布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活动记录。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