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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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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董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媛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董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媛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媛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现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对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表示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2名,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5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43.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89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0,445.12万元。2024年度上会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人民币8,137.03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零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卫升,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青荣,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炜,2007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同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3.独立性

上会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收费130万元人民币。2025年审计收费13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本期审计总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4.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公司于2023年与大信首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2023年开始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上年度审计意见:2024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信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拟聘任的上会与大信进行了沟通,大信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书面回复,具体如下:

1.该公司管理层的正直诚信情况:未发现不诚信事项。

2.与该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不存在。

3.与该公司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

4.认为导致该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业务发展需要。

5.其它重大事项:不适用。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业务资格,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1-5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第6-18项制度的修订、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制订的治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sN7YpBMpq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16:30在“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建刚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孙媛媛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N7YpBMpq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83338072

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与进展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中科汇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联”或“标的公司”)的现有股东签署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现金收购现有股东持有的中科汇联51%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对方及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交易价格等需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025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科汇联的股东游世学、北京中科汇合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合和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罗敏、华纳沣佳企业管理(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瑞香、嘉兴君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成方、北京财富华纳投资有限公司、游利芳、李建成、于韶光、黄趁速、芜湖市中太银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燕芝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本次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收购中科汇联事项,是公司将数字化板块业务进一步拓展的重要措施,但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本次签署的意向性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拟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最终能否达成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最终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及交易价格等最终交易方案,尚需在完成审计、评估后,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尚需在完成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并确定交易价格等要素后,根据相关指标判断确定,如本次交易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4.标的公司所经营业务非公司目前主营方向,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基于后续尽职调查与洽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使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交易失败的风险。

5.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 71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封/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83338072

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710。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能”)51%股权事项。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与尚源智能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2024年11月,尚源智能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10 月11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 年 10 月 30 日和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和第二期交易对价的支付。为减少资金长期占用,根据公司融资安排及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2.85亿元并购贷款,并质押公司持有的尚源智能51%股权进行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 年 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并购贷款的金额在上述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二、股权质押及并购贷款的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负责人:张凯

5.成立日期:1992-12-30

6.经营范围:本外币存、贷、结算;票据承兑、贴现;汇兑 、旅行支票、信用卡业务;代理收付和财产保管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经济咨询;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

(二)并购贷款情况

1.并购贷款额度:人民币 285,000,000.00元;

2.并购贷款期限:10年

3.并购贷款利率:综合成本不超过3.2%;

4.贷款增信方式:

(1)公司以持有的尚源智能51%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2)尚源智能提供担保。

(三)股权质押情况

1.出质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质押物:公司所持有的尚源智能51%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质押期限:10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尚源智能51%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有助于公司减少资金长期占用,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及长远发展规划。股权质押是对并购贷款担保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南通市通州湾商务中心酒店二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永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新聘任纪俊涛先生、彭金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及其具体管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纪俊涛先生、彭金涛先生的薪酬标准。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自其担任公司副总裁之日起执行。

3.1《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纪俊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彭金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4.1《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3《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5《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6《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7《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8《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9《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1《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3《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5《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6《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7《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8《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子议案4.1至4.5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子议案 4.6至4.18项制度修订、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并购标的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