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
| ||
| ||
|
(下转698版)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新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素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明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苏新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素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明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新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素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明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10项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与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进行修订,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孙慧芳的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徐静的监事职务、孙业香的职工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相应解除。在相关工作完成之前,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继续遵守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明确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规定
一是明确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同时,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在章程中明确:公司首席合规官、总规划师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
(二)修订完善股东会、股东权利、监事会相关内容
一是将股东大会名称更名为股东会。二是新增“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内容,以及对股东应尽保密责任作出规定。三是单独或者合计持股比例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调整为单独或者合计持股比例1%以上的股东。四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五是取消监事会、监事,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六是修订完善股东会职权。
(三)补充完善董事会、董事相关内容
一是增加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即“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二是在董事会成员构成中明确1名职工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三是修订完善董事会职权。
上述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待《公司章程》修订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就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三、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同步修订,修订前后对比详见本公告附件2和附件3。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