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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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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86 证券简称: 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邓路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邓路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000586 证券简称: 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8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卫强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卫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000586 证券简称: 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于振中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于振中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于振中

2025 年 10 月31 日

证券代码: 000586 证券简称: 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邓路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000586 证券简称: 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1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卫强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000586 证券简称: 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振中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于振中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本人 于振中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000586)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于振中

2025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8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对比表》。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

(11)《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董事长工作及授权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董事与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1)至(10)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1)和(2)项子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其余项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后的内部治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星先生、刘中一先生、王绪权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李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中一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绪权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候选人当选后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邓路先生(会计专业)、卫强先生、于振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邓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卫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于振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邓路先生、卫强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于振中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候选人当选后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