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100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及其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修订《董事会战略管理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修订《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修订《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制度全文。
该议案第1-6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吕逸芳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美静女士、张宇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10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以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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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第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10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吕逸芳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吕逸芳女士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美静女士、张宇青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美静女士及张宇青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吴美静女士: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号
邮编:310000
电话:0571-28020008
电子邮箱:shc@zjshc.com
张宇青先生: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219号
邮编:312530
电话:0575-86255360
电子邮箱:shc@zjshc.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个人简历
吴美静女士,1993年出生,本科。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吴美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美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宇青先生,1998年出生,硕士。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任本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财务专员,202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张宇青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宇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