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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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深证100ETF。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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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5年11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其中场内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11月19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4日,场外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场内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买入或申请申购的场内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申请赎回的场内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场外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025年11月14日通过场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025年11月14日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咨询办法
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调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HK互联网,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互联网ETF,基金代码:513040)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除因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变化等更新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11月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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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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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德力佳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德力佳本次发行价格为46.68元/股,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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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经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11月17日起终止与锦州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全部合作,包括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通过锦州银行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关注锦州银行官网(www.jinzhoubank.com)已发布的相关公告。对于本公司承接的存量基金份额(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投资者于2025年11月6日14:00前自行办理本公司承接的存量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如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前未能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通过锦州银行持有的存量基金份额将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按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查询和赎回等业务。
除了本公司承接的存量基金外,锦州银行已销售的本公司其他基金将由锦州银行转托管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的基金列表及业务安排以锦州银行官网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咨询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附件:本公司承接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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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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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4949,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4950。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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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