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为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7月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5号)。《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5年9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约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若本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转型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旗下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5年10月31日正式成立。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11月5日起,将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保持不变。
重要提示
1、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修订后的《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2025年11月5日起生效。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天弘国证港股通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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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