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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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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2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横琴鼎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横琴鼎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润汇易”)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合计持有公司7,649,3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9999%,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拟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9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764,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1,529,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5,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截至2025年11月3日,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所持西点药业股份的数量、占西点药业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0000%下降至9.9999%,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的基本信息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具体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2、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通过集中竞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备查文件

1、横琴鼎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润汇易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西点药业

公司股票代码:3011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横琴鼎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11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珠海横琴润汇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琴朗道151号1915办公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义务人在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西点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西点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横琴鼎典

(二)润汇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鼎典的工商登记合伙人信息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润汇易的工商登记合伙人信息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横琴鼎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鼎典)与横琴润汇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汇易)的基金管理人均为鼎典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典投资管理)。上市前横琴鼎典和润汇易被认定为互为一致行动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横琴鼎典

(二)润汇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鼎典持有公司股份601.31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609%;润汇易持有公司股份240.12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3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按公司总股本76,494,685股计算,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按公司总股本76,494,685股计算,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横琴鼎典持有的西点药业股份存在部分权利限制情况,即司法冻结2,566,989股,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横琴鼎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3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横琴鼎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润汇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日期:2025年 11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