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3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晨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 赎回价格:100.6164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1月21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11月17日
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距离11月17日(“晨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1月17日为“晨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5年11月20日
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距离11月20日(“晨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11月20日为“晨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晨丰转债将自2025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2.7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6164元/张(即100.6164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晨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0月13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晨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77元/股的130%(即16.601元/股)。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晨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晨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晨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晨丰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晨丰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晨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0月13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晨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77元/股)的130%(即16.601元/股),已满足“晨丰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1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晨丰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6164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8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2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90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5%×90/365=0.6164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164=100.6164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晨丰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晨丰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晨丰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1月2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晨丰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距离11月17日(“晨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1月17日为“晨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1月20日(“晨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11月20日为“晨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5年11月21日起,公司的“晨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164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931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164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6164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市后,距离11月17日(“晨丰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11月17日为“晨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1月20日(“晨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11月20日为“晨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晨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晨丰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晨丰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616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晨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晨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年11月3日收盘价为163.93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6164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晨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18171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邯郸市武氏机床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氏机床”)出售一台闲置设备,出售价格为5.30万元(含税),预计产生的处置收益为3.62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武氏机床已于2025年11月3日签订《销售合同》。
一、出售资产概述
基于盘活照明板块存量资产、减少维护成本、避免资产减值损失、释放资金流动性等原因,公司拟将一台闲置机械设备出售给武氏机床,出售价格为5.30万元(含税),预计产生的处置收益约为3.62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过去12个月累计出售的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自2025年6月21日起公司对出售资产情况重新进行累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累计出售资产的处置收益为112.15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邯郸市武氏机床销售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8MA0A301L0D
3.成立时间:2018年4月28日
4.注册资本:200万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西滩头村西吉利商城南区1号门市
7.法定代表人:武育朋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紧固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介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武育朋100%
11.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12.其他关系说明:武氏机床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3.交易对方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武氏机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压力机1台
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2.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截至目前,交易标的的资产原值为10.68万元,交易标的账面价值为1.07万元。
根据市场询价及公司以往处置闲置机器设备的经验数据,交易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认该资产的成交价预计为5.30万元(含税),不含税价格为4.69万元,比账面价值溢价338.32%。
4.定价依据
根据市场询价及公司以往处置闲置机器设备的经验数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邯郸市武氏机床销售有限公司
产品数量、单价及总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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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相关质量标准:该商品作为废品销售,甲方不对其质量标准作任何担保。甲方不保证产品具有特定的使用价值或性能,乙方应对产品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后自行决定其用途。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甲方工厂交货。甲方收到全额款项后,通知乙方后可自行安排车辆到甲方工厂提货(乙方自行装卸),乙方提货前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安排的车辆应遵守甲方厂区管理制度。
验收:乙方在提货时已充分知晓产品品质、现状等,产品装车即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成立后1日内以电汇方式向甲方支付53000元,乙方需于提货前全额支付。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提货。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自2025年6月21日以来处置闲置资产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收益为112.15万元,超过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上述交易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六、最近出售资产情况
截至本次出售资产之前,公司自2025年6月21日以来出售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七、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3日,公司与武氏机床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完成了设备交付。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