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履行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淄矿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由5.4929%下降至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日照港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山东能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2,269,61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内实施。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山东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淄矿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减持股份暨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山东能源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161,43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淄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8,942,239股减少至153,780,807股,持股比例由5.4929%下降至4.999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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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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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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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所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淄矿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其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日照港
股票代码:600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8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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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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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上市公司日照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的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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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269,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未来12个月择机进行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8,942,2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929%,为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3,780,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5年9月23日披露《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之后的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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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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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但存在4,638,180股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日照港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书翔)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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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简式权益变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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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书翔)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