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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要打造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推动数字贸易制度创新,建设开放层次高、制度创新多、营商环境优、辐射作用强的数字贸易集聚发展高地,引领带动全国数字贸易发展。
近年来,全球和中国的数字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此前联合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报告2025》显示,2024年中国数字服务贸易规模为3857.6亿美元,增长5.2%,增速较2023年上升近2个百分点。
数据跨境流动是数字贸易开放的必要条件,如何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是当前行业发展的痛点。在李俊看来,要进一步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更为便利的发展环境。下一阶段,我国有望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断推动数字领域的有序开放和数字贸易的发展。
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着力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
制度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模式是我国制度型开放的缩影之一。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之前期已经发布实施的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形成了我国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
“实施过程中,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负面清单管理能力,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优化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监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服务贸易监管和服务体系。”李俊表示。
在他看来,下一步,国家将着力进一步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挥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加强规则对接和规制协调,持续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
包括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在内的贸易促进平台都是我国重要的开放平台。过去七届进博会意向成交额累计超过5000亿美元,让中国大市场成为世界大机遇。未来,随着平台聚合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有望推动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为我国扩大开放增添新的注脚。

